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我国矿业资本市场主体问题主要在于地质勘查业的改革与建设上。地质勘查业改革的滞后,地勘队伍为政府的附属,其结果就是勘查资金只能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地勘队伍不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地勘队伍很难像企业一样通过市场筹集资金,在市场的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矿业资本市场层次单一,不利于矿产勘查开发筹融资,需要建立多层次的矿业资本市场。因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矿业经济结构,适应我国矿业经济转型的自身要求,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完善自身结构、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安排。当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仅仅是起步,而如何运行、管理才是最大的问题。
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以探矿权为核心的矿业权市场,特别要大力搞活探矿权二级市场。可以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有序的矿业权交易所,并在主要地区建立若干个分所,形成矿业权市场信息网络,为矿业权流转提供反应迅速、交易简便的平台。
②重视金融工具的作用,通常来讲困扰矿产资本市场的一大难题就是矿产项目的估价问题。在国外矿产资本市场,金融工具是矿产投资风险规避的重要手段,金融工具对矿产投资融资作用十分显著。
我国矿业权市场已经运行多年,在矿产资源和矿产勘查要素市场化配置中起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承认,它还不够完善,在许多方面和环节还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
当前,我国矿权市场建设处于初期阶段,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加快推进矿业市场体系建设,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矿业组织,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原有高度计划经济体制对矿业发展阻碍分析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建立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管理体制是高度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矿产勘查资本市场建设
矿产勘查资本市场是矿业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指的是矿产勘查主体(含投资主体)筹集和融通资金的场所。通常把筹集和融通矿产勘查资金的行为称为矿产勘查投融资,即矿产勘查主体(包括投资主体、勘查主体和中介公司等)在勘查资本市场上为从事矿产勘查而主动进行的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行为。
对于矿业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来说,无疑限制了一个重要资金来源渠道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矿业资本市场层次单一,需要多层次的资本交易平台 目前,中国矿业资本市场没有勘查投资板块,也缺少中小矿山企业板。首先,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矿业经济结构。
落实矿产勘查法人实体出资制度,大力培育以初级矿业(勘查)公司和找矿人为基础的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进入矿产勘查领域;支持和鼓励组建少量独立的、示范性的矿产勘查公司与技术服务公司,形成勘查公司与大型矿业公司之间、非矿公司与勘查公司之间相互参股、股权多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
矿产勘查阶段的投资,通过矿业权的形式沉淀下来,如果矿床勘查成功,矿业权资产以一定出资比例进入矿产开发投资(股本)。由此可见,矿业权市场是矿业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补充和完善了矿业资本市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矿业投资状况也有了很大改善,但风险勘查资本市场尚未形成。
严格规范矿业权评估、储量评估、技术服务等中介服务市场,全面实施注册地质师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探索风险投资、私募和上市等多元渠道进行矿业融资。定期发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培育节约与综合利用产品市场。
在建立健全市场规则的基础上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发展。关于矿业资本(资金)市场,我们还比较陌生,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正是通过它来筹集矿产勘查和开发资金,是矿产勘查和开发最重要的运作方式,而在我国至今尚未启动。所以对它应当给予特别的关注。
关于推进矿业市场主体建设的建议
1、矿业市场主体建设要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完善有利于矿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以《物权法》为准则,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矿业企业。矿业市场主体建设要有利于矿业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矿产勘查和开发有机结合,有利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2、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以探矿权为核心的矿业权市场,特别要大力搞活探矿权二级市场。可以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有序的矿业权交易所,并在主要地区建立若干个分所,形成矿业权市场信息网络,为矿业权流转提供反应迅速、交易简便的平台。
3、促进矿业资本市场、矿产品市场、矿产勘查劳务市场等要素市场的发育,建立市场起基础作用的矿产勘查市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起主导作用的地勘运行机制和矿业运行机制。
4、一)矿业改革滞后,市场主体仍需进一步完善 我国矿业资本市场主体问题主要在于地质勘查业的改革与建设上。地质勘查业改革的滞后,地勘队伍为政府的附属,其结果就是勘查资金只能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地勘队伍不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地勘队伍很难像企业一样通过市场筹集资金,在市场的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5、启动探矿权流转市场。先把国家出资的矿业权作为示范,使之真正流转起来。制定政策,把清理的国有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通过合理的方式使之流转起来,从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发展。 继续推进市场主体的改革与发展 促进探采双向一体的融合,继续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和主业改革,深化国有矿业企业的改革。
关于培育和加强矿业权市场的思考
要有效地加强地质工作,解决制约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环节,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积极培育和加强矿业权市场,解决矿业权取得、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国矿业权市场还处于初期建设阶段,矿业权流转的配套制度,尤其是可以操作的实施细则还不够健全,矿业权信息系统不完善,矿业权评估等中介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矿业权财产属性认知程度不高,加之执法不严,矿业权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结果造成矿业权市场很不活跃,转让形式相对单一,矿业权流转规模偏小。
要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以探矿权为核心的矿业权市场,特别要大力搞活探矿权二级市场。可以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有序的矿业权交易所,并在主要地区建立若干个分所,形成矿业权市场信息网络,为矿业权流转提供反应迅速、交易简便的平台。
落实矿产勘查法人实体出资制度,大力培育以初级矿业(勘查)公司和找矿人为基础的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进入矿产勘查领域;支持和鼓励组建少量独立的、示范性的矿产勘查公司与技术服务公司,形成勘查公司与大型矿业公司之间、非矿公司与勘查公司之间相互参股、股权多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
严格规范矿业权评估、储量评估、技术服务等中介服务市场,全面实施注册地质师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探索风险投资、私募和上市等多元渠道进行矿业融资。定期发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培育节约与综合利用产品市场。
在建立健全市场规则的基础上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发展。关于矿业资本(资金)市场,我们还比较陌生,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正是通过它来筹集矿产勘查和开发资金,是矿产勘查和开发最重要的运作方式,而在我国至今尚未启动。所以对它应当给予特别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