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1、第十条 勘查单位应在勘查项目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注册部门提交勘查情况的报告。区、县矿产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勘查情况报市矿产资源行政管理部门。
2、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工资待遇好。根据查询boss直聘显示,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有五险一金,有餐补,出行补助。西安市矿产资源调查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待遇很好,工资高,奖金多,福利待遇更好,能进入这样的单位,本人的生活直接步入小康。
4、河滩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管理机关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在河道滩地开采矿产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5、褐土为代表,南部的秦岭山地以黄棕壤、棕壤为代表,矿产资源共47种,建立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安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周、秦、汉、隋、唐等在内的13个朝代在此建都,是世界四大古都之一,中国古都学会认定的中国建都朝代最多、帝都历史最长的古都。
河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
市(地区)、县煤炭主管部门为同级人民政府的煤炭管理机构,由省煤炭工业厅和市(地区)、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为主。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对本条例的贯彻执行负有监督检查责任。第八条 本省境内的国营、集体、群众集资合伙和个体煤矿,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煤炭工业的部门是乡镇煤矿的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煤炭工业行业管理的任务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监督检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自治县境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加工或营销矿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2、单行条例包括:《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斡尔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文化工作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