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矿产资源现状是指当前全球各国矿产资源的分布、开采、储量和利用情况。由于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因此全球矿产资源的现状至关重要。当前,石油、天然气、铁矿石和金属矿产等是世界主要的矿产资源。各国需要充分发掘和利用矿产资源,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从产值分析来看,全区矿山开发总产值为3054亿元。产值上百亿元的城市只有东营,为2278亿元;产值超过10亿元的城市有烟台(30.53亿元)、淄博(148亿元)、济南(156亿元)、潍坊(97亿元);产值超过5亿元的城市有青岛,为62亿元;威海为06亿元;产值最少的为日照(54亿元)。
截至1999年底,河南省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892处,其中能源矿产298处,金属矿产293处,非金属矿产301处。已经开采利用的533处(含闭坑矿山33处),基建矿山158处,还有54处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宜开发利用;可以进行进一步工作的矿产地只有147处,占发现矿产地总数的15%。
按照经济板块统计,西部地区金属矿山数量最多,占全国总数的40.8%,其次是中部地区,占24%;无论哪个经济板块,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的金属矿山数量都是最多的(图6–12)。
三区三线划定的意义
1、自然资源局划定的“三区三线”包括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这些界线的设定目的是确保国土空间的安全与可持续利用。 耕地保护红线的核心是保护农业生产所需的耕地面积,防止耕地被非法占用或破坏,从而激发农民的生产热情并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2、三区三线划定是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区指的是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生态空间旨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生态服务;农业空间则是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持农业发展;城镇空间则是为了满足居民生活、工作和娱乐需求。
3、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对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双赢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划分不仅需要精确勘界,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还要优化矿产资源的发展布局,同时兼顾近期和远期目标,为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区”指的是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
4、三区三线的规划对于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垂直层面上,国家层面对底线约束和指标统筹进行宏观政策调控;而省级层面则专注于区域指标的统筹、省份整体结构性布局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划定的挑战:在实际操作中,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常常面临不合理的问题。
5、三区三线的划分旨在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双赢。它要求既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又优化矿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同时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短期与长期目标的关系。 三区指的是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城镇空间涵盖城镇建设、工矿建设和部分乡级政府驻地的开发建设。
6、三区三线是指国家对地区的划分,其中“三区”即指的是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三线”则是指的是钢铁、机械、电子等国家重点产业所设立的分散的生产线。这一划分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三区三线政策的实施,推动了地区经济和社会的腾飞。
未达到小型规模的是否属矿产资源
1、小型的矿床(点)资源储量规模没有下限,小于中型规模下线的就叫小型。因此“未达到小型规模”的情况不存在。
2、矿产资源行业开发规划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分配给本部门的矿产资源编制实施。矿产资源地区开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分配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编制实施;并作出统筹安排,合理划定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开发矿产资源的范围。
3、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范围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2)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3)矿区范围跨市地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
4、第十九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省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
“六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及合作态势分析
阿尔泰共和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稀有金属和贵金属储量巨大,在全俄自然资源中占有独一无二的地位,但目前开发和利用程度很低。已探明 20 余处钨、钼、钴、镍、铋和锡矿产地,开发和利用这些矿产资源,对俄国防工业和其他高新产业具有重要的价值。
超范围采矿是否构成非法采矿
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如下:无许可证的;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所以,超量开采构成非法采矿罪。
超量开采构成非法采矿罪。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的情况如下:无许可证的;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非法采矿情节严重,同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以非法采矿罪与污染环境罪实行数罪并罚。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而非法采矿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无证开采”和“超范围开采”的行为。其采矿的行为构成犯罪与否与行为人的采矿行为是否符合我国的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制度有关。
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 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非采矿往往会对矿产资源造成破坏,而此时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在造成的损失上面有数额要求。
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中国实施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该法经过多次修正以适应时代需求。最初版本于1986年3月19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编号为八届第74号主席令,由江泽民主席签署发布。这一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和保护,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各类矿产资源的分类,其中包括:(一)能源矿产:煤、煤成气、石煤、油页岩、石油、天然气、油砂、天然沥青、铀、钍、地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矿产资源法的补充和细化,旨在规范和管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可持续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具体解释和细化,旨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所制定的具体执行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矿产资源的定义、分类、所有权、勘查与开采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违反相关法规的法律责任。细则首先定义了矿产资源,它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