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职能
1、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的矿产开发管理科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其主要职能包括:首先,该科室负责对市内的采矿活动进行合法审批和登记发证,确保每一项采矿活动都符合规定。这涉及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定,以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2、历任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市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副主任、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2016年7月任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2016年9月任市地税局党组成员。
3、其他科室如地籍管理科负责土地确权、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管理科负责建设用地管理,矿产开发管理科负责矿业权审批,地质环境科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等。执法监察科负责土地矿产法规监督,人事科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和教育培训,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机关工会则维护职工权益和组织活动。
4、矿产开发管理科: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矿权登记和转让,参与矿山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科: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环境监督。法规监察科:执行土地、矿产、测绘法规,参与法规修改,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进行法制教育。
5、土地利用管理科负责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等管理工作,以及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和评估管理。矿产开发和地质勘查管理科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管理,以及勘查活动的监督和地质勘查权益保护。最后,纪检组(监察室)作为监督机构,依据相关法规,负责市国土资源局范围内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覃凯萍,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和局党组的工作,主要管理人事和财务事务。宋增霖,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主持日常事务,负责人事、财务、土地储备、执法监察等工作,并分管人事科、财务科、执法监察与政策法规科。他与市土地储备中心、象州县国土资源局保持联系。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秉持创新思维,紧跟时代步伐,以积极进取的态度,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业立市、农业稳市、商业旺市、科技兴市、依法治市发展战略,聚焦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土地资源管理问题。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3年1月18日,为来宾市人民政府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相关的行政管理。该局负责拟订全市的国土资源发展规划,进行经济形势分析,并提出供需平衡政策建议。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定和执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
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新的职责着重于强化土地供需的调控和总量平衡,严格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这意味着市局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全局性规划和控制,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矿产资源规划,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三)履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固体矿产开发可行性研究资质要求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矿产资源的充分合理开发利用为基本目的和中心,编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绿色和谐、结论明确。应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的科学管理、有效监督和实施采矿权设置的需要。
2、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勘查工作、可行性评价工作,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条件、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
3、总之,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基于地质可靠性、经济可行性以及不同的勘查和研究阶段,是矿产资源管理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4、各类报告编制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如编制地质勘查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应具有矿产勘查资质或矿山地质测量资质;编制(预)可行性研究必须由具有可行性研究资格的单位或机构进行;勘查单位还要具有化验、测量、施工等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