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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领域开发规划书(矿产资源规划专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6-11

矿产资源勘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框架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着重用于国家确定的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引导社会勘查资金投入。重点突出支持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大宗矿产,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资源储备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形成国家后备勘查开发基地和矿业权储备,并适时调控矿业权市场。

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区域布局的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在区域上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持续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要对各经济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作出总体部署,突出战略性、宏观性与政策性。

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门从事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从而从体制上将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离,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家地质工作新体制框架。

因此,确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满足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才能确保我省经济安全。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处置权的体现。国家要对全国矿产资源作战略储备,并对鼓励开发、允许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矿种和地区作出统筹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两个基本环节。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机关】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本级政府矿产资源规划的主管机关。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依法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应纳入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实施,是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赋予的职能,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各项行政行为的总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和保护,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区性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省级、市(地)级和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对于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不作硬性要求,一般是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规划。对于特大型或跨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基地,可以根据需要编制专项规划。

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利用

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其次,要采用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能够减少资源浪费,提高采矿效率,降低采矿成本。同时,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技术的不断进步。

继续合理开发利用国内矿产资源,加强地质勘查,探明急需矿种储量。2)适当利用国外矿产,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国内特殊矿种储量。3)努力减少矿产资源所造成的环境代价。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有效抑制对矿产资源的乱挖滥采,执行地勘成果有偿使用,做好矿山风险评估。

并不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3)绿色矿业:“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是我国现阶段矿产资源开发的原则,即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绿色矿业之路,是合理解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主要矛盾、实现动态条件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目标的必由之路。

【矿产资源开发】是指采矿权人的采矿、选矿等生产活动。【开采顺序】是指采出井田储量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一定顺序。合理的开采顺序,是指能保证开采作业安全,资源能充分、合理、综合的回收利用和开采效益好的开采顺序。

人类利用矿产资源进行工业生产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工业生产需要用到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例如铁、铜、铝、锌、锡、铅、煤、石油等。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通常是由采矿公司或矿业企业进行的,这些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到矿区进行勘探和开采,以获取足够的矿产资源供工业生产使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是指什么

【全国性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家规划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及其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实施宏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矿产资源专项规划是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对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矿产资源区域规划是以特定区域内的全部或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三)强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作用。

矿产资源规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资源的合理积累、储备、消耗及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以及制定具体矿产资源政策的综合性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全国性矿产资源规划包括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地区性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省级、市(地)级和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对于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不作硬性要求,一般是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规划。